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任务的安排,为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订时间:4月16日—5月11日
二、征订方式
征订教材通过“教材征订管理系统”征订,教材征订管理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通过“我的医大2.0”查找“教师征订管理系统”,通过学校统一认证账户和密码登陆;
(2)通过教材征订管理系统网址登陆:http://jcglxt.wmu.edu.cn/admin/logon,或通过国资处网站右下角“教材征订管理系统”登录。系统账户为各学院(部)管理人员工号,初始密码请咨询教材图书发行中心;
(3)微信:通过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国资处”-信息查询-教材征订登录;
(4)钉钉:工作台-教务服务-教材服务。
三、教材征订要求
1、征订计划类型分本部、仁济、国教院、教师用书等,请根据类型征订。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教材征订表填写说明》、附件3《教材征订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2、征订以学院(部)为单位,根据教学任务按课程填报。教材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3、若学院(部)变更教材征订管理系统操作管理人员,请将新增人员上报,教材图书发行中心将为其分配征订权限。
4、征订信息有误或调整,需通过教材征订系统中“征订计划调整”功能进行调整,或提交纸质版附件4:《征订信息更正表》进行调整。
5、教材征订管理系统中添加征订计划时请特别注意:“征订方式”分为“全体征订”和“部分征订(零售)”,“全体征订”指为面向专业班级内统一缴费发放的全体学生所需教材,“部分征订(零售)”为面向专业班级内部分学生所需教材或全体学生零售的教材。
如学院有“部分征订(零售)”的征订需求,须单独新建一条计划,“征订方式”选“部分征订(零售)”,且在教材征订表的“备注”栏内注明“零售”和相关情况,并提前告知教材图书发行中心征订联系人。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如学院有“部分征订(零售)”征订单,须在教材征订表的“备注”栏注明“零售”和相关情况,导入系统中时单独新建一条征订计划,“征订方式”选“部分征订(零售)”,并提前告知教材图书发行中心征订联系人。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6、自编教材需提供印刷范本的电子稿或纸质稿。电子稿要求以A4或16开纸张排版,封面须标明稿件的名称、编号(编号规则详见征订表填写说明)、编者及所使用的专业。
7、各学院(部)在教材征订时务请仔细核对教学任务,并积极与专业所在学院密切联系,切勿造成教材漏订、错订等情况的发生。如教学任务有变化,请及时修改相应的教材征订计划,及时上报教材图书发行中心,并同步在教材征订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如出现漏订、错订等情况,责任自负。
8、教材一般分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两批进行发放,学期末主要发放公开出版教材,下学期初主要发放自编教材和少数补订或加印的公开出版教材,学生教材要在下学期开学初才全部发放完毕。
如有年级专业在本学期或暑期提前上课或下点见(实)习,实习手册或教材需在本学期或暑期(即9月7日前)提前发放的,请各学院(部)填写《实习手册或教材提前发放申请表》(见附件5)并上报。如本学期末前发放的,请提前20天以上申报,如暑期发放的,请在6月20日前申报。教材图书发行中心将给相关年级专业提前征订、印刷、发放教材,从而保障教学正常运行。
四、教材征订联系人
请各学院(部)根据上述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教材征订工作,于5月11日前在教材征订管理系统中完成教材征订,并报送签字盖章版纸质稿教材征订单1份(纸质稿与系统上传稿一致)。超过截止日期,不能保证按时供应所需教材。
联系人:闵顺琴,电话:0577-86689894,86699516,13868404778(664778)。地点:图书馆B01办公室。
附件1、教材征订表模板
附件2、教材征订表填写说明
附件3、教材征订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4、征订信息更正表
附件5、实习手册或教材提前发放申请表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附件1:教材征订表模板.xls 已下载次
附件2:教材征订表填写说明 .docx 已下载次
附件4:征订信息变更表.xls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