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要求,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校园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易制毒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领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至易制毒化学品仓库领取化学品时,须有包含1名教职工在内的2人及以上人数;
2.至易制毒化学品仓库领取化学品时,须携带专用安全箱(防水、防漏、防穿刺、抗挤压、耐腐蚀等,各部门、单位根据需要尺寸自行采购)用于转运易制毒化学品。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安全,切实遵守易制毒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