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统筹仪器设备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浪费,促进资源共享,根据《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通知如下:
一、集中论证范围
拟使用学校各类预算资金购置单台套3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
二、论证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进行充分调研后,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温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附件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备案)表》(附件2,如有)、《温州医科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表》(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清单》(附件4)等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除专家论证意见和专家信息外,其他均需填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zk@wmu.edu.cn),所有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6年9月20日。
2.各学院、单位审核后于2026年10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学校预算资金,若涉及采购单台套3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则上须事前经学校集中论证通过后方可申报。
2.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摸清资产家底,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实验场地、人员配备、现有设备等客观条件,进行内部充分讨论,集体决策通过后申报。已参加2026年第一次集中论证但暂缓通过的项目,不参加本次论证。
3.联系人、联系方式:王巧玲,电话:86689828。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9月9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doc 已下载次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查重评议表.docx 已下载次
附件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备案)表.doc 已下载次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清单.xlsx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