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学校教学、科研用房管理,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办法》(温医大〔2020〕84号)、《温州医科大学生物医药科研大楼管理暂行办法》(温医大〔2023〕8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26年度各学院、研究院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各学院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教学行政用房定额核算,在此基础上启动教学行政用房超额收费及科研用房收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因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需变更房产主管领导和房产管理员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好《温州医科大学部门房产主管领导及房产管理员登记表》(附件3),于2026年9月18日前报送至后勤发展处房产科(同心楼4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后勤发展处房产科邮箱(hqfck@wmu.edu.cn)。
2.请各单位房产管理员与后勤发展处房产科对接,完成本单位2026年度公用房使用情况核对和教学行政用房定额核算数据核对,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核对结果报送至后勤发展处房产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后勤发展处房产科邮箱(同上)。
3.2026年度教学行政用房超额收费工作和2026年度科研用房收费工作同步启动,请各单位配合完成收费工作。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办法》(温医大〔2020〕84号)执行。
请各单位及时完成有关数据核对工作,对房产使用存在争议之处,后勤发展处将组织实地核查,届时请各单位密切配合,具体核查时间和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陶清连,联系电话:86689872(779872)
联系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406室
后勤发展处
2026年9月11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办法--温医大〔2020〕84号.doc 已下载次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生物医药科研大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已下载次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部门房产主管领导及房产管理员登记表.doc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