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温州市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7号)、《温州市科技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1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方向: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省市一流学科、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及国家重点临床专科建设。
(二)补助额度: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5〕8号)等文件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另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7号)文件要求,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高于50%,校本部项目申报人员需签署配套经费自筹承诺书(附件1)并保证立项建账前保留充分经费,确保按要求落实项目总经费(注意:项目获批后,财政资助经费可能予以调减;但自筹经费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不得调减,请申请人务必合理规划)。附属医院人员按照所在医院通知要求执行。
(三)经费管理:学校已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10号)要求进行备案,校本部本年度立项项目实行包干制,包干制方案由学校统一报送,申报人需上传包干制承诺书,无需在“包干制管理办法栏”上传材料。附属医院人员按照所在医院通知要求执行。
(四)实施期限: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
(五)申报对象: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聘任时间覆盖项目实施期。
(六)申报要求: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5月13日开放填报,个人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26日16:00。
(1)申报人需先通过“温州科技大脑科企通1.0”(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进入办事大厅,点击进入“研究开发情况填报”模块,新增申报项目基本信息并提交。
(2)完成上述操作的申报人通过“温州科技大脑科企通2.0”(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进入办事大厅,选择办事事项中的“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选择“2026 年度温州市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项目”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报材料。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负责人(申报人)、项目组成员及项目申报单位的具体信息。具体申报要求见办事大厅“办事指南”。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各二级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包括科研项目申报材料、伦理审查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于5月29日(周五)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并将本二级单位汇总的经费自筹承诺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均为签字盖章扫描PDF版)打包发送至474019457@qq.com.
(三)学校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1日16:00。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诚信承诺书、包干制承诺书及伦理审查申请(5月18日前):
(1)系统要求的诚信承诺书、包干制承诺书,由系统导出模板。请学院汇总已签字的诚信承诺书纸质材料,于5月18日(周一)16:00前,统一交至同心楼421室科技处申请用印盖章。
(2)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18日(周一)16:00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科技处42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命名方式:项目实施+学院或部门名称)发送至邮箱11057776@qq.com。校本部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伦理部分的实验在附属医院实施的,需要有该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院伦理审核。各附属医院关于人的伦理由医院自行组织。
具体材料包括: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3),2.审查表(附件4),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6689977
(3)涉及实验动物伦理申请,项目负责人应于5月18日(周一)16:00前在线提交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二级单位统一收齐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盖章生效。具体事宜请咨询实验动物中心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86689008),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二)项目实施后刊发论文的,应在论文上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三)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科技伦理治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四)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完成目标等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五)申报者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
(六)申报时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或推荐。每位项目负责人仅限申请一个项目(含经费自筹项目)。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吴 衡 86689746
温州市科技局相关咨询电话: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电话: 吴青青 88925631 ;李 杰 88285266
发展规划与改革处 张子康 88962070
园区发展与高新产业处(工业项目) 戴自强 88962057
创新平台与成果处(数理力项目) 谢尚之 88962065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医学、农业、社发项目)
王晨之 88962036
科企通-研究开发情况填报 郑海霄 88962053
技术支持电话:赵文杰 88962019 ;黄良孟 88962008
附件1:经费自筹承诺书
附件2:学院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26年温州市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
附件5:《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7号)
附件6:《温州市科技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10号)
温州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6年5月12日
附件:
附件1:项目经费自筹承诺书(资助类自筹类通用).doc 已下载次
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资助类自筹类通用).xlsx 已下载次
附件3:2026年温州市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docx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