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坚持战略导向,服务浙江发展,强化政策激励,引导人才发展,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着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坚持以“是否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否体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和科技创新创业创新是否融合、是否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是否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标准,重点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导取得的“1 到 10”“10 到 100”优秀成果;支持“双一流196”工程建设高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型医院等科创平台取得的优秀成果;支持两院院士及院士有效候选人等战略科学家、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优秀成果;支持在国防军工、医疗卫生、科学普及等方面支撑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发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山区海岛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1)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其中,浙江科技大奖候选者,须由省委科技委员会成员单位、设区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学进行提名;涉及国防科工的专用成果,由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按相关保密规定开展提名;科学技术普及成果,由省科学技术协会提名。
四、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二)填报要求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三)学校提名工作时间点
请各二级单位及提名项目按规定时间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如提名单位有其他要求的,以提名单位要求为准。
时间 | 内容及要求 |
5月15日 | 提名系统开放 |
6月15日前 | 公示材料由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提交科技处 备注:①公示主要内容需与提名书一致,不得修改。如有修改需重新公示7天。②至少完成一次系统提交,以核查完成人、代表作等是否满足申报基本要求。 |
6月28日前 | 在系统中完成提名项目的最终填报与提交 |
7月8日前 | 完成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须以水印版材料签字盖章) |
五、其他
(一)项目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应当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虚开应用证明等行为,以及开展其他可能影响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正性活动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提名项目的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代表性成果需取得知情同意,知情证明材料均存档备查(参考模板见附件3)。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吴旭聪,0577-86689746
(二)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政策业务咨询:0571-89986571,89986578,87055371
专用成果咨询:0571-81051489
科普成果咨询:0571-85106637
系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三)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
监督电话:0571-87054124
电子邮箱:jgdw.kjt@zj.gov.cn
附件
1.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
2.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3.公示表、知情同意书、完成人合作关系、应用证明等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6年5月14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doc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