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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2027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7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具体如下。

    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

    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3类,其中我校可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2类。

    1.重大项目。围绕我省中医药发展重大需求,组织开展全链条重大科研攻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预期能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促进中医药领域跨越式发展、引领行业变革。前期经单位征集、专家遴选、国家审定,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见附件1。

    2.重点项目。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研究解决中医药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临床学术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1恶性肿瘤中西医协同增效临床研究;

    2脑血管病后遗症中医康复技术研究;

    3不孕症中医药防治临床研究;

    4代谢综合征中医药防治临床研究;

    5自身免疫性疾病中医药防治临床研究;

    6老年性疾病中医药诊治临床研究;

    7儿童常见疾病中医药诊治临床研究;

    8精神疾病中医药诊治临床研究;

    9道地药材品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

    10中药新药研发或中药材为原料的健康产品开发;

    11名老中医辅助诊疗智能体研发与应用;

    12浙派中医古籍挖掘和出版。

    (二)面上项目

    1.中医药临床研究计划项目。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为目的,支持各类卫技人员利用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等方法手段开展临床研究。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1)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诊治研究

    2)中医康复临床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

    3)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应用研究

    4“浙产中药”临床疗效评价研究。

    2.中医药健康服务研究计划项目。以加快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供给为目的,支持各类卫技人员运用社会学、管理学等理论和方法开展健康浙江背景下的中医药政策研究。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1)中医药发展评价指标研究;

    2)中医医院运营管理模式研究;

    3)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创新研究;

    4)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研究;

    5)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研究;

    6)中医药相关数据库建设;

    7)中医古籍文献数智化整理和利用;

    8)中医药标准制(修)订

    二、学校推荐限额

    1)重大重点项目限5其中重大项目数不得超过限额申报总数的30%。;

    2面上项目5项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网络申报。7月7日起,项目申请人通过https://zycc.wsjkw.zj.gov.cn进行在线申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系统填报可截至8月3日

    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系统内最多可替换上传3次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涉及项目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动物资格证明),申报项目科研标书重复率高于30%的项目不予受理。

    学院审查及汇总。各二级单位结合项目申报通知,于7月20日(周)前按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项目情况经费承诺书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系统中导出的PDF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推荐,根据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后汇总上报。未在学院汇总表中的项目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各二级单位须于727日(周)前将《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经费承诺书附件2,纸质盖章版)、汇总表(附件5,EXCEL版和纸质盖章版)交至科技处统一加盖公章。

    )学校评审及推荐学校学院上报推荐情况为依据,在学校限额内进行审核上报。如各单位推荐数量超过学校推荐限额,将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择优推荐。

    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示范区科技共建重大项目的牵头单位须联合3家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共同申报,申报示范区科技共建重点项目的牵头单位至少联合2家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共同申报。

    申请人须为我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5月31日后出生),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不少于1:2经费配套,其他立项资助项目给予不少于1:1经费配套;立项无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需给予3万元经费支持。

    由于我校除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给予部分配套外,其余项目不予以配套,故此,对于校本部申报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解决配套经费的问题(配套经费要单独建账,可以从现有的本人或他人的学校配套经费里划拨缴纳现金的方式),填报《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承诺书》(附件2)。

    (四)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7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校本部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在医疗单位实施的,需要有医疗单位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疗单位伦理审查。此外,涉及人的生物样本采样分析或临床数据调研(调取)的项目,亦建议联合医疗单位科研人员共同组建团队,以确保医疗单位伦理审查及样本采集等环节合规。各附属医院申请的项目关于人的伦理审查由医院自行组织

    具体材料包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3),2.审查表(附件4),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书。

    联系人:金博闻,联系电话:86689977,邮箱:11057776@qq.com

    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动物资格证”(2021年以后获得

    涉及实验动物伦理申请,请各二级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6727在线进行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账号后进行伦理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等待伦理审查,伦理审核最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二级单位统一收齐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盖章生效。具体事宜请咨询实验动物中心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86689908),逾期不予受理。

    )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参加不超过1项。申请人已有在研项目1项、近3年有验收不通过或终止项目、近2年有结题项目、申报内容无中医药相关内容或不符合指南要求的,不予受理。

    (七)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规范申报程序,保障申报质量,确保本次申报顺利开展。


    学校联系人:方慧仪

    电话:0577-86693790

    邮箱:605205354@qq.com

    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421室


    附件:

    附件1.2027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承诺书

    附件3.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 (新版)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

    附件5.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2677


    附件:

    附件1:2027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pdf 已下载

    附件2: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承诺书.doc 已下载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新版).doc 已下载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doc 已下载

    附件5: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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