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金发财〔2026〕3号)、《温州医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温医大〔2021〕118号)、《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温医大〔2023〕33号)等文件(附件1)精神,学校将对2026年12月到期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进行清理,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 结题超2年(即2025年1月1日以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
2. 结题超3年(即2024年1月1日以前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余经费;
3. 结题超5年(即2022年1月1日以前结题)的其他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
以上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经费清单详见《2026年12月到期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清理清单》(将另行发给各单位)。
二、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合理有效地加快推进结余资金的使用,于2026年9月18日(周五)前提交《结余经费收回确认单》(附件2,经费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及《2026年12月到期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清理清单》(科研分管领导签字,二级单位盖章)电子版及扫描件至邮箱agzln@qq.com,纸质原件交至科技处(同心楼421)。
2. 离职、退休人员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还在有效期内且需继续使用的,须委托一位校内在职人员审批,请项目组填写《离校、退休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审批委托书》(附件3),原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二级单位分管领导签字,二级单位盖章,纸质原件交至科技处(同心楼421)。
3. 经费使用有效期内无法完成报销的采购请勿使用待清理清单中的经费,如已申请采购,须自行撤销或更换其他可用经费。
4. 财务报销业务截止办理时间预计为2026年12月中旬(届时详见学校计财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通知),已办理网上预约但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递及报销的网上预约单(资金状态为冻结,冻结明细查询方式见https://mp.weixin.qq.com/s/yrVqlcashgTbMlYw5NX2tg),请于2026年12月31日前自行撤销,2026年12月31日前能完成报销的预约单无需撤销。
5. 冻结资金解冻方式如下:
(1)锐竞采购平台,订单取消释放流程见附件4;
(2)科研易耗品验收系统,冻结资金解冻请联系: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金益敏老师,0577-86689890;
(3)国资采购系统,冻结资金解冻请联系: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郑柱老师,0577-86699623;
(4)大型仪器平台,冻结资金解冻请联系:科研实验中心,郑蒙蒙老师,0577-88192610;
(5)财务预约系统或线上审批系统,由经办人登录系统撤销报销。
三、清理时间和方式
2027年1月,学校收回到期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统筹安排用于学校科研项目的直接费用支出,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丽娜,杨溱
联系电话:0577-86689747
科学技术处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附件2. 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收回确认单.docx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