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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按照2027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总体部署,决定启动科技合作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定位

    2027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总体分为“国际(含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和“国内科技合作项目”两大类。根据任务性质,采用公开竞争和择优委托相结合的遴选方式。

    (一)国际(含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围绕支持元首外交合作平台、“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深化拓展政府间合作网络以及支撑撬动培育国际大科学计划、国际科技组织等重点任务,部署重点国家(地区)和关键领域合作项目。

    (二)国内科技合作项目。围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支撑落实组团式科技对口支援工作任务,聚焦对口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跨省域应用研究和先进适宜技术推广示范。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充分利用国际、港澳台地区、对口地区等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与技术示范推广。

    2.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建有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部级、省级、部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实名推荐的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以及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科技新小龙”企业等可放宽条件),平台基地应与申报项目领域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同时为平台基地成员。“双边产业联合研发项目”“国内科技合作项目”除外。

    3.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且科技合作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申请。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数据造假、故意重复申请以及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科研成果或项目申请书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报告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国内科技合作项目、部分国际(含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须附上合作协议,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达成共识,具有明确的分工。国内科技合作项目须由前方指挥部按要求出具推荐函,牵头单位可按合同约定拨付不超过财政补助经费的50%至帮扶地合作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项目申报的其他具体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二)推荐要求

    实行申报限额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审排序后推荐上报(如申报超过推荐限额,建议提前联系温州市科技局组织推荐上报)。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对照目标任务、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国内科技合作项目中的新疆对口支援、青海对口支援项目类别,优先推荐援疆、援青科技特派员预期取得标志性成果的科技援疆、科技援青项目。

    三、项目伦理审查

    (一)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9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校本部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在医疗单位实施的,需要有医疗单位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疗单位伦理审查。此外,涉及人的生物样本采样分析或临床数据调研(调取)的项目,亦建议联合医疗单位科研人员共同组建团队,以确保医疗单位伦理审查及样本采集等环节合规。各附属医院申请的项目关于人的伦理审查由医院自行组织。

    具体材料包括: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3),2.审查表(附件4),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书。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6689977,邮箱:11057776@qq.com。

    (二)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实验动物的伦理)的项目,请申请人全部在线上进行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

    1)动物伦理申请前,项目申请人需要登录账号,账号登录注册审核等事宜咨询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908)。

    2)项目申请人登录账号后进行伦理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等待审查。动物伦理审查需要动物中心初审、兽医主审、伦理委员会终审3个步骤,每个步骤都需要一定的工作日;动物伦理申请事宜咨询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908)。

    3)动物伦理审核最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盖章生效。

    特别注意:由于动物伦理申请审核的全部流程,需要五个工作日以上,请所有申请动物伦理的人员,务必于2026年9月21日前,在线提交完成,逾期概不受理。

    4)各附属医院可通过医院动物伦理委员会出具动物伦理证明。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以下简称科管平台),按照“科技计划-其他-科技合作-申报”进行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10月8日16:30。

    (二)审核推荐。请各二级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各二级单位请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30。常见问题解答和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科管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栏查看。

    (三)咨询方式:

    1.申报系统咨询: 0571-85118011、81051436

    2.业务咨询:0571-87054742(项目中心)

    0571-87054015(合作处-国际合作)

    0571-87054066(合作处-对口帮扶)

    3.学校科技处联系人:杨老师,0577-86689747


    附件:

    1.2027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

    3.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

    4.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9月8日

    附件:

    附件1:2027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docx 已下载次

    附件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docx 已下载次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doc 已下载次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doc 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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