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创新浙江建设部署要求,强化“产业出题、科技答题”,根据《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规〔2025〕26号)、《关于支持企业主导实施省“尖兵”“领雁”项目的若干措施(试行)》(浙科发规〔2026〕13号)等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27年度第二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以下简称科管平台),按照“2027年度省重大科技计划(‘尖兵’)项目榜单”“2027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领雁’)项目指南”进行网上填报。涉密榜单按照保密要求发布。
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10月12日16:30。
二、审核推荐。“尖兵”项目申报不设推荐限额,通过学校推荐的项目,应由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承诺函并附论证意见。“领雁”项目学校限额推荐数16项,请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审排序后推荐上报(如申报超过推荐限额,建议提前联系温州市科技局组织推荐上报)。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中,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合计不少于1/3。
请各二级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各二级单位请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16:30。
三、其他要求。其他申报推荐要求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第一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常见问题解答和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科管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栏查看。
四、项目伦理审查
(一)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校本部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在医疗单位实施的,需要有医疗单位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疗单位伦理审查。此外,涉及人的生物样本采样分析或临床数据调研(调取)的项目,亦建议联合医疗单位科研人员共同组建团队,以确保医疗单位伦理审查及样本采集等环节合规。各附属医院申请的项目关于人的伦理审查由医院自行组织。
具体材料包括: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1),2.审查表(附件2),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书。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6689977,邮箱:11057776@qq.com。
(二)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实验动物的伦理)的项目,请申请人全部在线上进行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
1)动物伦理申请前,项目申请人需要登录账号,账号登录注册审核等事宜咨询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908)。
2)项目申请人登录账号后进行伦理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等待审查。动物伦理审查需要动物中心初审、兽医主审、伦理委员会终审3个步骤,每个步骤都需要一定的工作日;动物伦理申请事宜咨询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908)。
3)动物伦理审核最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盖章生效。
特别注意:由于动物伦理申请审核的全部流程,需要五个工作日以上,请所有申请动物伦理的人员,务必于2026年9月30日前,在线提交完成,逾期概不受理。
4)各附属医院可通过医院动物伦理委员会出具动物伦理证明。
五、咨询方式
1.申报系统咨询:
0571-85118011、81051436
2.榜单(指南)业务咨询:
(1)“尖兵”(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0571-87054024(重大处)
(2)“领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0571-87054873(基础处)
(3)综合政策:0571-81051634、81051437、87054743、87054076(项目中心)、0571-87054693(规划处)
3.学校科技处咨询:
科学技术处:0577-86689747(杨老师) 。
附件:
1.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
2.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9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