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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温州市社科联《关于做好2026年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说明

    1.本次课题结题验收范围为年度立项的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社科赋能温州高质量发展专项课题(预立项)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预立项)、瓯江青年专项课题(预立项)及延期课题,课题结题评审材料由学校社科处统一报送。

    2.课题结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515(如本次结题尚未完成且属于第一次提交结题验收的,自动延期至2026年9月4日前申报,参与第二次结题,无需递交延期申请)

    3.结题课题按照申报时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完整课题成果及结项审批书。

    4.温州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结题材料齐全的可免于评审: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已正式公开出版;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在2A以上期刊发表一篇(参考最新版《温州大学学术期刊(著作)定级标准》)或市社科联刊物《温州学刊》发表一篇;③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温州社科成果要报》等录用刊发,并获市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④其他市社科联认定可以直接结题的课题。

    5.课题成果评审采取分类分组、匿名评审形式进行。

    6.课题结题评审通过者,发文确认并颁发市社科联结题证书,评审通过后拨付剩余课题经费。

    7.结题验收未通过的课题,予以撤项并返还已拨经费的结余部分;未提交成果的课题,予以撤项并返还已拨所有课题经费。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符合免于评审条件的课题

    提交材料:①《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纸质版、word版各1份;②结题成果word/pdf版1份;③免于评审的依据(录用情况证明等)pdf版1份。

    (二)需要参加评审的课题

    提交材料:①《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纸质版、word版各1份;②结题成果(含佐证材料)word/pdf版2份(匿名1份、不匿名1份)。

    以上结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请注意:论文复印包括封底、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著复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需由学校社科处审核校对后,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盖章;论文(专著)已刊用但还没有发表的,可先提交论文(专著)初稿和刊用通知。匿名材料中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将取消验收资格

    三、报送流程及要求:

    1.结题电子材料文件夹应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内容包含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含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纸质材料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申请结题所需材料请在附件中下载。

    2.所有结题材料请各学院/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社科处。纸质材料送至同心楼417社科处,电子材料发至邮箱931030887@qq.com。结题汇总表按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社科赋能专项课题、基地课题、瓯江青年专项课题五个类别汇总。

    联 系 人:曾燕莎

    联系电话:0577-86699859

    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417办公室


    温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已下载

    附件2: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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