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医科大学视觉健康全国重点实验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医科大学,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医科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选址和用地:项目位于项目位于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北楼1-2层、4层、7-9层及综合楼南楼5-6层。
2.2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为716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工程费用约2857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已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平方米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内容至少须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
3.5其他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8楼财务室)购领招标文件(或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企业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033025412@qq.com购领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先生13819700816)。
注:购领招标文件须提供:企业介绍信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3日14时30分00秒,地点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2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医科大学网站和浙江省教育后勤基建协会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医科大学
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0577-866898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2楼
联 系 人:陈先生、池先生
电 话:13819700816、13600672377
监督部门:中共温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驻温州医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6595130